| 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自114年11月11日開始繳交,11月27日截止,在繳費之前請同學先詳閱以下說明並確認繳費單上金額項目無誤後再進行繳費。 |
| 繳費單下載網址: https://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
| 114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參照114學年度第1學期身分別製作,若同學的身分別已有改變但與繳費單不同,請務必於114年11月27日前來信告知,待繳費單更新為正確之後再行繳費。 基本上繳費單會有住宿費、住宿保證金及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三項,住宿費金額依宿舍別不同、住宿保證金為1,500元(*詳備註)、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依身分別會有0、-5,000、 -5950及-7,000四種不同金額。 註:114學年度起改為每學期收取住宿保證金1,500元,學期中不另外製單收取寢室水電費,學期水電費將於期末結算由保證金扣除(若扣款金額不足,會另外通知補繳)。 |
| (一)具臺灣國籍學生 1.一般生:住宿費補貼金額為5,000元,繳費單樣本如下: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住宿費補貼金額為學一舍5,950元,其他宿舍7,000元, 繳費單樣本如下:
◆114學年度第1學期有申請低收入戶住宿費減免且第2學期仍會申請者,請暫時不要繳交住宿費,等辦完減免手續後,確定應繳住宿費金額正確後再繳款。 |
| 3.公費生:依教育部公文說明,公費補助與住宿補貼方案不得同時申請,因此公費生需繳 全額,待公費金額撥入學校後會辦理全額退費。 |
| 4.金牌書院院生:住宿費扣除住宿補貼及金牌書院住宿補助金額。 ◆金牌書院院生如同時具有公費生身分,以公費生身分為主。 |
| (二)不具臺灣國籍之境外生 1.不適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2.境外生如具臺灣國籍者亦可申請補助(於114年11月27日前將身分證影像寄予床位承辦人)。 |
| (三)其他有關繳費說明,請參閱下方連結。 ※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繳費日程及相關事宜公告 https://reurl.cc/YkOn9D ◆若有繳費相關問題,請務必於上班時段來電或來信洽詢,以利協助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