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延後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退宿

因參加115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機票日程、課程……等原因,而無法依學生事務處學生住宿服務中心公告日程,於115年6月14日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退宿作業者,可於115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逾期不予授理),登入住宿申請系統,填寫單日住宿申請單(說明原因並上傳證明文件),申請延後至6月16日中午12:00前辦理退宿,延後退宿採單日住宿費用(每日每床350元)收費,如實際退宿日期超過115年6月16日,則應申請暑假住宿並繳交暑假住宿費全額及保證金。延後退宿申請結果會於115年5月4日公告,屆時請依公告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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