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unds for Mid-semester Withdrawal from Dormitory Due to Graduation, Leave of Absence, or Withdrawal from School
Q&A
Q1:如果我於學期中退宿/畢業/休學/退學,我可以拿回多少住宿費?
學生辦理退宿時,相關退費規定如下:
1.上、下學期退宿:
(1)於8月1日前(含)及1月1日前(含)申請學期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及住宿保證金2分之1。
(2)於公告進住日期(不含當日)前,申請學期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3)於公告進住日30日內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4分之3。如扣除4分之1住宿費低於住宿保證金,則扣住宿保證金額扣之。
(4)逾公告進住日30日,至期中考前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2分之1;期中考後申請退宿者,已收取之住宿費,不予退還。
2.暑期退宿:
(1)於公告進住日前(不含當日)申請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2)於公告進住日期(含當日)後申請退宿者,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如因畢業、退(休)學,依第四點第三款退宿,於公告進住日20日內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2分之1。
3.寒假退宿:
(1)於公告進住日前(不含當日)申請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2)於公告進住日期(含當日)後申請退宿者,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如因畢業、退(休)學,依第四點第三款退宿,於公告進住日20日內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2分之1。
Q2:請問我辦理退宿退費要提供學校甚麼資料?有甚麼事情是需要注意的?
同學退宿手續完成之後,床位承辦人會進行退保證金及退費作業,為使退費作業可以順利進行,請同學務必至「學生住宿系統」確認及上傳同學個人郵局或銀行帳號資料。另外,如果同學是僑生、外籍生,請務必上傳居留證影本並於身分證字號欄位填寫正確居留證號。